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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排放核查

项目简介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也称碳排放核查或碳核查,是指由独立的机构审查受核查方的排放报告,基于可用数据评估报告中的信息,是基于可获取数据的恰当的排放量估算值。第三方核查机制是碳交易体系的核心制度之一。核查机构需要对受核查方进行现场查勘和资料收集、验证,出具书面报告,并获得主管部门的认可。


项目背景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清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排放交易市场推动完成国务院 《“十二五”控制温室管排放工作方案》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任务,国家发改委先后组织制定和印发了24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上与报告指来 试行)》 (以下简称《指南》),并明确开展全国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型体排放报告工作,通过此项工作全面学握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加快建立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完善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体系,加强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控,为实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等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核查目的

企业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有六个目的:

① 建立基线数据

② 排放减量证据

③ 公平的减量交易

④ 参与注册计划

⑤ 企业营运风险管理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的工业企业。


核查程序

温室气体核查主要包括核查准备、文件评审、现场核查、报告编写及技术复核四个流程。

1、核查准备

根据被核查方的行业类求,确定具有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的人员成立两人以上核查小组,并指定一名核查组长。审核组应按照核查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核查范围边界,并与受审核方建立初步联系。

2、文件评审

核查组对受核查方提供的审查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初版)进行文件评审,同时经过现场的文件评审,确定以下内容:

① 初始排放报告中企业的组织边界、运行边界、排放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② 查看受核查方提供的支持性材料、确定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

③ 核实数据产生、传递、汇总和报告过程,评审受核查方是否根据内部质量控制程序的要求,对企业能源消耗、原材料消耗、产品产量等建立了台账制度以及凭证发票,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定期记录相关数据;

④ 核证受核查方排放量的核算方法、核算过程是否依据《核算指南》要求进行;

⑤ 现场查看企业的实际排放设备和计量器具的配备,是否与排放报告中描述一致;

⑥ 通过对计量器具校验报告等的核查,确认受核查方的计量器具是否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定期校验,用以判断其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⑦ 核证受核查方是否制定了相应的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制度。

3、现场核查

核查组安排时间对受核查方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在现场核查过程中,核查组首先召开启动会议,向企业介绍此次的核查计划、核查目的、内容和方法、同时对文件评审中不符合项进行沟通,并了解和确定受核查方的组织边界;然后核查组安排一名核查组成员去生产现场进行查看主要耗能设备和计量器具,了解企业生产工艺执行的情况;其他核查组成员对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并进行资料的审查和计算,之后对活动数据进行交叉核查;最后核查组在内部讨论之后,召开末次会议,并给出核查发现及核查结论。

4、 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复核

依据已发布的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结合文件评审和现场核查的综合结果对受核查方编制核查报告。并提交给核查方进行复核以及技术复核人员,待技术复核无误后提交给项目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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