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遴选办法>等八个办法的通知》(温经信发〔2018〕15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市内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项目。
二、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申请材料、评价认定程序等
具体见《关于印发<温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遴选办法>等八个办法的通知》(温经信发〔2018〕157号)。
三、时间要求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10月31日前,向所在地经信部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各地经信部门、财政部门于11月6日前完成初审,择优上报市经信局。
四、咨询电话
市经信局技术创新处(高端装备处)陈舒頔,咨询电话:88968072;市财政局企业处程建瓯,咨询电话:88516528。
附件:关于印发《温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遴选办法》等八个办法的通知.docx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州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5日